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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訊口供不再是司法依據

2010年6月2日

周日(5月30日),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宣佈了"關於遞交給法庭的證據"的新規定。今後,通過刑訊取得的供詞和陳述要在法庭上排除。中國政府表示,通過這一司法改革,也將減少死刑判決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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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一處法院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dpa

5月初,一條新聞轟動了中國,被指控殺人的趙作海坐了11年的冤獄,而他的供詞就是在警察的刑訊逼供下做出的。

按規定,刑訊在中國是禁止的。但在實踐中,警察仍經常採用刑訊的手段逼供。至今,通過刑訊得來的供詞和陳述在法庭上是可以使用的,甚至有些死刑就是根據逼供得到的供詞判決的。中國推出了兩個新的法律規定,以求減少刑訊和死刑判決的數量。今後,凡導致死刑判決的證據,要予以仔細甄別審核。同時,在被迫的情況下做出的供詞和其它非法獲得的供詞將不允許在法庭上使用。國際人權聯盟的吳南洋(Nanyam Ng)對這些規定能否貫徹實施持懷疑態度。他說: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中國政府不斷發布新的法律。讓法典變得越來越厚是一回事,而實施這些法律完全是另一回事。"

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

這是中國首次明確宣佈,通過刑訊產生的證據不能在法庭上使用。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的中國問題專家迪爾克‧普萊特(Dirk Pleiter)認為新的規定是朝著正確的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但他指出,僅僅走出這一步還是不夠的:

"要真正大幅減少在中國發生的刑訊和虐待事件的數量,還要採取一系列進一步的措施。今天我們不斷聽說,一些人幾天,幾周,甚至幾個月在與外界斷絕接觸的情況下被逮捕關押。正是在這種情況下,這些人特別有可能成為刑罰和虐待的受害者。"


地方低層法院做出的死刑判決15%有誤

中國政府的新規定顯然是對趙作海事件作出的反應。該事件在5月初引起了全國性轟動。57歲的趙作海跟鄰居發生了爭吵,不久後那鄰居就失蹤了。18個月後發現了一具屍體,人們立即把懷疑集中在趙的身上。在刑訊逼供下,他承認殺人。於是趙作海進了監獄。11年後,所謂被殺害的人忽然又生龍活虎地出現了。趙作海被釋放了。這不是唯一一次司法失誤。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公佈的數字,低層法院做出的死刑判決有15%是錯誤的。迪爾克‧普萊特說:

"一方面,顯然至少中國領導人裡的一部分人希望營造更大的司法保障,以避免諸如此類的司法錯誤發生。另一方面,他們要向民眾顯示,中國是堅決與刑事犯罪作鬥爭的,在中國,人們相信,死刑是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

這個司法改革的目的之一是減少死刑判決的數量。雖然中國官方沒有公佈數據,但國際特赦組織認為,2008年在中國執行了1718例死刑。據此,中國執行的死刑量比世界所有其它國家加起來還多。

作者:Christoph Ricking / 平心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