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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報》前總編遇襲案兩被告被判有罪

李幸璇2015年8月13日

香港《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去年二月被砍傷,陪審團周四(13日)一致裁定兩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判刑押後至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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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Daily berichtet über den Fall Kevin Lau
圖片來源: Apple Day

(德國之聲中文網)去年2月26日,《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於光天化日下在香港東區遇襲,身中六刀形成重傷,兇徒隨後坐摩托車逃去。事發後,兩名被告在內地被拘,之後被移交香港警方。

本周四(13日),由7人組成的陪審團於香港高等法院一致裁定兩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均為39歲)蓄意傷人及偷竊罪罪成,法官將於8月21日宣判。

被告葉劍華被指於事發當天負責駕駛摩托車,接載刀手黃志華。兩人除被控傷人,亦被控於2月12日及13日,即事發前十多日,偷取一輛電單車。此外,葉劍華亦被控於同月較早前偷取一輛電單車的牌照。

檢察官表示,兩人各收取了10萬港幣(約11600歐元)報酬行兇,但並沒有明確提及消息來源。

現年50歲的劉進圖以證人身份出庭,他憶述案發當日,當他準備到附近餐廳吃早餐時,突然感到背部被硬物襲擊,雙腿發麻。他抬頭時見到一名戴頭盔的人跳上電單車,由另一個戴頭盔的人接載離開。

留醫五個月後,劉進圖現已出院,但仍需做物理治療。

Hong Kong Demonstration für Pressefreiheit
圖片來源: REUTERS

劉進圖在判決後會見傳媒,他相信法庭判決公正,並盼望警方會繼續調查幕後主謀,直到案件水落石出,令新聞工作者及市民可以安心。他相信事件與新聞工作有關,並非私生活所引致。

去年,香港傳媒界接二連三發生打擊新聞自由的事件。就在劉進圖遇襲前,其於《明報》總編輯的位置被鐘天祥取代,有傳是因為有高層不滿他大幅報導香港電視未獲發牌照的新聞所致。事件激起了《明報》員工抗議,要求保護編輯採訪的獨立自主。《晨報》兩名高層亦於去年3月受襲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