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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流:沒有真相就沒有民族、國家、幸福

2010年10月13日

日前,李銳、李普、胡績偉、江平、沙葉新、鐵流等老一代新聞媒體人、作家、法學學者等聯合簽署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公開信,要求執行憲法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已經有中國的多位媒體人、公民等聯合簽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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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黨報《人民日報》北京總部圖片來源: Xiao Xu

10月11日,中國網民在網路上迅速傳閱一封"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呼籲信,要求執行憲法第35條",23位公眾熟悉的老一輩新聞人、作家、法學家的名字赫然在列,信中陳情內容和主張皆引起公眾熱烈回應,據德國之聲採訪發起人之一、"右派作家"鐵流介紹,目前已經有多人簽名支持。

中國用秘密手段建立的,這是現代化的"柏林牆"

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中國著名的法學學者江平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對中國的新聞現狀很擔憂:"我們的新聞現狀當然很不理想,新聞檢查比比皆是,現在的記者完全沒有發揮無冕之王的作用,受限制很多,上面對新聞記者的很多要求,如果不符合這個要求寫下來的報導,那都成問題,所以這當然是個很嚴重的問題。"

中國"右派作家"鐵流更是快人快語,他說:" 從來沒有新聞自由,我曾是一名記者,我們國家從毛澤東時代起稱記者為黨的喉舌,就是給黨說話的,媒體應該是社會的眼睛,不是誰的喉舌,首先這個理念就錯了,儘管把言論自由寫進了憲法,可是從來沒有兌現過,在打倒"四人幫"後中國有段時間挺好,"六四事件"後就惡轉了,現在形勢越來越惡化。"

鐵流認為,當局不僅封殺言論還封殺歷史,以致現在的年輕人不知道"反右"、不知道"文革"。他說,"中宣部就是五毛黨的領袖,中宣部封殺不用文件的形式,中宣部打電話直接下達封殺指令,反正他們認為對當前形勢不利的就會封殺掉。這樣在中國砌成了一個牆,相當於"柏林牆",但"柏林牆"是看得見的,這個牆是看不見的,他們用秘密手段建立的,這是現代化的"柏林牆",不是有鐵絲網的,是用密令、封殺、消除言論手段建築的,這堵牆就是中宣部的劉雲山、李長春等直接指揮建築的,他們在埋葬共產黨,他們在埋葬改革開放,甚至葬送了中國的經濟,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已經在經濟上取得了一些成績,如果政治體制改革再跟上,再給百姓一些言論自由、給媒體一些自由,就不會出現這麼多貪官污吏、這麼多黑惡勢力、北京就不會出現公開的"黑監獄"、警察就不會公開的抓記者,搞得民怨沸騰,他們不僅在埋葬國家、民族、也在埋葬共產黨自己。所以劉雲山、李長春是國家、民族的罪人、也是共產黨的罪人。"

對於網路在中國突破新聞管制中的作用,江平說:網路上要想封鎖新聞輿論已經封鎖不住了,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所以人們通過網路了解的訊息全面多了,也快多了。

簽署人中90%是共產黨員

德國之聲電話採訪鐵流時,線路突然中斷,再次拔通,鐵流先生說: "這是警察干擾的,干擾是個好現象,說明他們心裡有鬼啊。我說的話我敢負責。" 鐵流說,自己當年因為一篇文章被埋葬了二十三年,他二十二歲進監獄,到四十五、六歲才出了監獄,然後作記者。

說到發起聯署公開信,他說:"這次的"謝朝平事件",就是因為他寫了一本說真話的書,當局公然把他抓走,那本書可是揭露貪腐、揭露不正之風的,這件事情發生後,我們很多人在北京為謝朝平舉行了一個"脫險歸來"活動,當天有五十多人參加,基本都是新聞人,老中青三代人都有,大家就覺得"言論自由"太重要,新聞立法太重要,所以在這次活動上大家達成了共識,這事必須要推動,我們就下定決心,寫了這封給人大常委會的呼籲信,提出八點具體要求,我們完全是為了這個國家、這個民族、也為了大陸新聞的生存環境。"

鐵流總結了這封呼籲信和其後的簽名的幾個特點:"第一個特點是最大年齡97歲、最小年齡22歲,從上個世紀十年代、二十年代、三十年代到現在,跨了七十多年;這七代人都需要並主張言論自由; 第二個特點是發起人和現在收到的簽名人,這裡面有原人民日報等很多媒體的老記者、老主任、還有很多作家,新聞人基本佔了60%;第三個特點是90%是共產黨員,這是最大的特點。"

"我們這輩子吃了說假話的虧"

談到現在的年輕人對歷史不瞭解,鐵流哽咽:"年輕人根本不瞭解歷史,不瞭解"五七反右鬥爭"啊,有多少人含冤慘死,你說我怎麼能不反言論管制啊。

"謝韜生前曾說:中國的確需要進行新的啟蒙運動,什麼叫啟蒙,就是要必須瞭解歷史,瞭解封建集權統治至今仍牢牢的罩在中國人的頭上,我們這次做這個事情很多老人都是下了決心的,決不會輕易退縮。"

"我們這一代到七十多歲了,我們這輩子吃了說假話的虧,也上了假話的當,我們在過去時躊躕過、悲傷過、流過淚,但現在想起來,如果在"反右鬥爭"中,大家都能扛住,就沒有這麼多災難。沒有真相就沒有國家、沒有真相就沒有民族、沒有真相就沒有幸福,年輕人的基本追求就應該包括:要真相,要黨史的真相、"反右"的真相、"抗日"的真相、"反右"的真相、"三年自然災害"的真相、"鎮反"的真相,包括"六四事件"的真相都要。

作者:吳雨

責編:李魚

附呼籲信內容:執行憲法第35條,廢除預審制,兌現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


──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公開信

李銳 胡績偉 等 10月11日2010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1982年憲法第35條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這一條文28年不兌現,被黨政機關制定的"執行"細則所否定。這種原則承認具體否定的假民主,成為世界民主史上的醜聞。

2003年2月26日,胡錦濤主席上任不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與民主黨派人士舉行的民主協商會上,明確地說:

新聞解禁、開放人民輿論陣地,是社會的主流意見和訴求,是正常的,要以立法形式解決。共產黨自身不改革,不改造,就會失去生命力,走向自然消亡。

2010年10月3日美國有線電視台CNN播出了訪談節目主持人法瑞德?扎卡利亞對中國總理溫家寶的專訪。溫家寶回答記者提問時說:

言論自由對任何國家都不可或缺;中國憲法賦予民眾享有言論自由;人民對民主自由的訴求不可抗拒。

根據憲法和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講話精神,我們僅就兌現言論出版自由之憲法權利方面陳情如下:

關於我國言論出版自由的現狀

我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名義上"當家做主"61年,但我們享有的言論出版自由竟不如回歸祖國前的香港,即不如殖民地居民。

回歸前的香港是英國殖民地,女王政府任命總督管理這個地方,但港英當局給香港居民言論出版自由,不是空頭的,紙面上的,是落實的,兌現的。

1949年建國,人民歡呼解放了,當家做主了,毛澤東宣佈"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但直到今天,建國61年,搞了30年改革開放,我們還沒有得到香港人殖民地時代就有的言論出版自由。現在有些參政議政的書籍,要拿到香港出版,這不是回歸祖國的福蔭,是沿襲殖民時代的舊法。大陸人民的"當家作主"地位實在太窩囊。國家宣稱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實在太尷尬。

豈止普通公民,連共產黨的高級幹部都沒有言論出版自由。最近李銳遇到一件事情:不久前《周小舟紀念文集》出版,原來收進了李銳1981年在《人民日報》發表的紀念周小舟的一篇文章,但出版的書中沒有。周小舟夫人打電話向李銳解釋:"北京通知,不能用李銳的文章。"連1981年發表在黨報上的舊作也不讓收進文集,真是荒唐至極!李銳說:"這算什麼樣的國家?!我大聲疾呼:新聞必須自由!扼殺公民的言論自由是完全違法的!"

豈止高級幹部,連國家總理都沒有言論出版自由!2010年8月21日溫家寶總理在深圳發表題為《只有堅持改革開放,國家才有光明前途》的講話。談到"不僅要推進經濟體制改革,還要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就會得而復失,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新華社21日通稿《開創經濟特區的美好明天》,把溫家寶講話中政治體制改革的內容刪掉了。

2010年9月22日(美國當地時間)溫家寶總理在紐約與美國華文媒體和港澳媒體負責人進行座談,再次強調了"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性。溫說:"關於政治體制改革,我曾經講過,經濟體制改革如果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保障,也不會徹底取得成功,甚至已經取得的成果還會得而復失。"溫家寶隨後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出席第65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發表題為《認識一個真實的中國》的講話,其中也談及了政治體制改革。9月23日(北京時間)晚間,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以及新華社通稿報導這些活動時,只報導了溫家寶談及海外華人的處境、海外華文媒體的作用等內容,提及政治體制改革的講話,都被過濾掉了。

這些事情,如果追究責任,絕對查不到具體人,這是一隻看不見的黑手。他們自知理虧違憲,通常以電話通知某人的作品不能發表、某事不能見諸媒體。打電話的官員不留姓名,叮囑執行者為其保密,但必須執行他的電話指示。這只看不見的黑手就是中宣部。現在是中宣部凌駕於黨中央之上,凌駕於國務院之上。試問中宣部有什麼權力封鎖總理的聲音?有什麼權力剝奪全國人民對總理講話的知情權?

我們的核心要求是取消審批制,改行追懲制

把憲法第35條言論出版自由變成可望而不可及的牆上畫餅,是經過《出版管理條例》等具體執行細則來完成的。這些執行細則,槪而言之就是深文周納的審批制。有數不清的清規戒律限制言論出版自由。制定新聞出版法,廢除審批制,已成為當務之急。

建議全國人大立即著手制定新聞出版法,廢除《出版管理條例》和地方當局管制新聞出版的那些條條框框。落實憲法第35條給予公民言論出版自由,從體制上看就是從黨政機關直接控制到媒體相對獨立,從"黨的喉舌"轉變為"社會公器"。因此,新聞出版法的立法基礎必須是實行追懲制,而不能再以"加強黨的領導"的名義強化審批制。所謂審批制,就是出版物在出版以前須經黨政機關的審查,批准了你才能出版,不批准出了就是非法出版物。所謂追懲制,就是出版物不必向黨政機關報批,總編輯通過了就開印,出版發行完全自由。出版後如有不良後果和糾紛,政府再介入,根據法律判斷是非對錯。世界各國新聞出版法制的發展,走的是由審批制向追懲制過渡的道路。無疑,追懲制比起審批制是一個歷史性進步,對推動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的發展,推動社會和諧歷史進步起了偉大的作用。英國早在1695年即廢除了預防檢查制。1881年法國廢除了預防檢查制,報紙、刊物出版前的手續僅僅需要一份簡單的聲明,由報刊領導人簽署,郵寄共和國檢察署即可。我國目前實行的書報審查制度,比英國落後315年,比法國落後129年。

我們的具體要求

一、取消媒體的主管單位,由主辦單位獨立負責;真正落實出版單位的社長、總編輯負責制。

二、尊重記者,樹立記者 "無冕之王"的社會地位。記者報導群體性事件,揭發官員貪污腐敗,是為民請命的神聖事業,應受到保護和支持。立即制止某些地方政府和公安機關隨意抓捕記者的違憲行為。追究謝朝平案的幕後操縱者,渭南市委書記梁鳳民必須下台,以申黨紀,以儆傚尤。

三、取消限制媒體跨省進行輿論監察的禁令,保障中國記者在全中國領土上採訪報導的權利。

四、網路是社會訊息和公民意見的重要交流平台,除確實涉及國家機密的訊息和侵犯公民隱私的言論之外,網路管理部門不能隨意刪除網帖和跟帖,取消網特,取消"五毛黨",取消對"翻牆"的技術限制。

五、黨史無禁區,中國公民有權知道執政黨的罪錯。

六、允許《南方周末》和《炎黃春秋》改制為民營報刊作為探路試點。報刊民營化是政治改革的方向。歷史的教訓是:施政者與評議者高度一體化,政府和媒體都姓"黨",自己搭台唱戲,自己鼓掌喝彩,是很難和民意溝通實現正確領導的。從大躍進到文化大革命,大陸所有的報刊雜誌、廣播電視,從來沒有反映過真實的民意。黨和國家領導人耳邊聽不到不同的聲音,就既難發現、更難糾正正在發生的全局性的錯誤。執政黨和政府拿納稅人的錢辦媒體為自己歌功頌德,這在民主國家是不允許的。

七、允許已經回歸中國的香港、澳門的書籍報刊在大陸公開發行。我國加入了WTO,在經濟上已經融入世界,企圖在文化上閉關鎖國,是違背改革開放的既定方針的。港澳文化是送上國門的先進文化,觀之於港澳報刊書籍備受群眾歡迎而益信。

八、轉變各級宣傳部門職能,由制定多少個"不準",轉變為保障訊息準確、及時、暢通;由幫助貪官污吏壓制封鎖批評揭露的稿件,轉變為支持媒體對黨政機關發揮監督作用;由封報刊、撤總編、抓記者,轉變為對抗強權,保護媒體和記者。宣傳部門在黨內、在社會上名聲很臭,要做幾件好事恢復名譽。在適當的時機,可以考慮宣傳部更名,以符合世界潮流。
迫切陳情,敬希亮察。
2010年10月1日


發起人(23人):

李 銳(前中央組織部常務副部長,中共十二屆中央委員,十二、十三屆中顧委委員。)
胡績偉(前《人民日報》社長、總編輯,第六、七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新聞學會聯合會會長)
江 平(原政法大學校長、終身教授,七屆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
李 普(原新華社副社長)
周紹明(原廣州軍區政治部副主任)
鍾沛璋(原中宣部新聞局局長)
王永成(上海交通大學教授,歐洲科學、藝術與人文研究院通訊院士)
張忠培(故宮博物院研究員,原院長,中國考古學會理事長)
杜 光(原中共中央黨校教授)
郭道暉 (原《中國法學》雜誌社總編輯)
蕭 默(原中國藝術研究院建築藝術研究所所長)
莊浦明(原人民出版社副社長)
胡甫臣 (原中國工人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
張 定(原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出版社社長)
於 友(原《中國日報》社總編輯)
歐陽勁 (香港《太平洋雜誌》總編輯)
於浩成 (原群眾出版社社長)
張 清(原中國電影出版社社長)
俞月亭 (原福建電視台台長、高級記者)
沙葉新 (前上海人民藝術劇院院長,現為回族獨立作家)
孫旭培(原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所長)
辛子陵(原國防大學當代中國編輯室主任)
鐵 流(民刊《往事微痕》總編輯)

法律顧問:

宋 岳(中國籍公民,美國紐約州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