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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春成再度被判無期

2018年2月5日

越南一家法院在二審中同樣沒有對商人鄭春成判處死刑。由於鄭春成可能是從德國被綁架回越南的,該案在國際上引起關注。目前的判決據信是越方向德國讓步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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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nh Xuan Thanh
鄭春成2月5日在法庭上圖片來源: Reuters/VNA/Doan Tan

(德國之聲中文網)越南首都河內人民法院裁定前越共官員鄭春成有罪,在一項建築項目中收受賄款。今年一月,現年52歲的他已因腐敗罪和瀆職罪獲刑終身監禁。檢方在這兩次審判時均未要求判處死刑。越南是貪污可成死罪的少數國家之一。去年秋天,剛有另一名前高管被判處用毒針處死的極刑。

影響德越關係

去夏以來,此案已構成對德國同這個共產黨一黨專制國家關係的嚴重影響。2017年7月,在柏林市中心發生的鄭春成涉嫌遭綁架案在國際間引起轟動。最初,聯邦德國政府曾要求立即釋放鄭,但毫無結果。不過,最終,由於德方的努力,鄭得以免遭死刑。

然而,相關醜聞並未了結。辯護律師宣佈,將對無期徒刑判決提出上訴。被告本人否定了所有貪腐指控。他希望,能盡快重返德國。他的妻子和孩子均生活在德國。此外,德越兩國雙邊外交領域處於冰期。越南稱,鄭是自願回國自首的。

政治權斗的犧牲品

只經數個庭審日,法院便裁定鄭春成有罪。他被控在擔任越南國家油氣建築公司負責人期間曾在2009/10年的一個河內項目中以低價將部分工程交給一私人開發商,收受約合超過50萬歐元的賄金。辯護律師則指出,他是越南共產黨內部權斗的犧牲品。

鄭春成於2016年流亡他曾就學的德國,並申請政治庇護。辨方現在希望,經由上訴程序,獲得較為寬大的判刑。此外,在幕後,有關方面也作出努力,爭取減刑。在越南,被判無期徒刑者也有可能繫獄數年後即獲自由。在涉及經濟犯罪案件中,獄犯常在度過一半刑期後被釋放。

與鄭春成一起,還有另外7名被告獲刑,刑期6至16年不等。

凝煉/石濤(德新社、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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