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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和土地是誰的

2012年2月7日

2月3日至4日,中國國家總理溫家寶在廣東考察時,提出要保護農民土地財產權,中國學者吳祚來結合近期烏坎土地維權事件撰文,提出要把土地確權給農民,把選票確權給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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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KAN, China - More than 1,000 residents protest corruption involving a local Communist leader during a rally in the village of Wukan in Lufeng, Guangdong Province, China, on Dec. 13, 2011. (Kyodo)
去年底,烏坎村民爆發大規模的土地維權行動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Kyodo

直到烏坎村村民因土地問題而發生"起義",中國鄉村民主自治才被真正撕開一個裂口。廣東省政府順時而變,尊重烏坎村民的民主意願,村民直選村官成為可能。儘管村民直選被列為基層民主制度,但一直被各地上級部門掌控,正是上級部門的掌控,使村民直選成為空頭支票。沒有真正的村民直選,造成地方公權力無任何制約力量,村民的權益被侵犯,房子被強拆,土地被賤賣或強賣。

中國共產黨中央年年的"一號文件",都關於農村與農業,新華網北京2月1日受權發布新世紀以來中共中央指導"三農"工作的第9個中央一號文件。文件題為《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共分六個部分23條,包括:加大投入強度和工作力度,持續推動農業穩定發展;依靠科技創新驅動,引領支撐現代農業建設;提升農業技術推廣能力,大力發展農 業社會化服務;加強教育科技培訓,全面造就新型農業農村人才隊伍;改善設施裝備條件,不斷夯實農業發展物質基礎;提高市場流通效率,切實保障農產品穩定均 衡供給。農業部一句話解讀這份文件的擔憂,將來的土地由誰來耕種?

我的一句解讀是,農村的事,農民的事,到底應該由誰來做主?中央三農工作一號文件,年年發布,但有哪一次談到了農村民主或村民自治?中央將農村問題中最重要的兩個問題不解決,只解決形而下的問題,令人匪夷所思。這兩個根本問題是,農村是誰的農村?土地是誰的土地?

農村是農民的農村,土地是農民的土地,這個問題解決了,其它問題就會應刃而解,這兩個問題被棄之不顧,必然問題叢生,農民的悲劇會接連不斷。城市不向農民開放,農村土地與住房不向市場開放,農民在這個國家永遠都是二等公民,二等公民面臨的,必然是受剝奪與受壓迫的不公平對待。

城鄉二元戶籍制,不僅阻斷了農民成為城市自然居民,也阻斷了城市市民到農村投資農業的可能。而這些現狀一直從中共建政以來,沒有根本的改變,這樣不僅造成了農村與城市之間巨大的貧富落差,國家將有限的資金更多的投資在城市,也製造了教育、醫療、養老保障等等方面巨大的不平等。國家基本國策中,莫名其妙的寫著,中國是一個由工人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這基礎的國家。城市勞動者成為領導者,而農村的勞動者成為被領導者,成為基礎群眾的一部分。農民的政治地位一直沒有根本的改觀,這具體表現在,農村人口的人大代表比例遠遠低於城市人口,農村人口即便在城市購買了住房,仍然不能在城市獲得市民待遇,農村自建住房叫小產權房,不能進入市場流通,農民的土地被集體化,無法真正私有,也無法進行投資。

儘管胡溫時代在農村政策上有所扶持,減免了農業稅,一些地方還正始了農村醫療保險與養老保障試點,但農村村民自治,卻鮮有真正的進步,村級民主直選,或被上級政府把持,或通過賄選搞定,甚至由黑惡勢力控制,只要村莊有利益可圖,必然有政府的手或其它無形的手,伸到哪裡,任何試圖搞真正的村民選舉者,都會遭到沉重的打壓,甚至死於非命。這樣的案例屢見報端,但卻難有真正的改變。中央政府沒有向村莊輸送真正的價值,就是村民自治、村莊民主的價值。而這些天然屬於百姓擁有的價值,村民們卻要用生命的代價換取。

媒體報導說,廣州汪洋治下的烏坎,經過村民前期的抗爭,2月1號以60年來從未有過的選舉方式,一人一票選出11名村民委員會,對以後3月的村委會選舉的進行監督。約7千3百多村民有投票資格,許多在外地的村民趕回村中投下一票,當天投票率達85%。而且,這次投票引來大批中外媒體的報導,這是汪洋繼懷柔手法處理烏坎抗爭事件之後,又一次利用烏坎為自己做了免費的世界性的開明形象廣告。

廣東烏坎村,在灰霾深重的中國冬季裡露出一絲亮色,村民們曠日持久地與地方政府抗爭,不願意自己的土地被賤賣,不願意受非民選的村支書欺壓,希望要回自己的土地,希望選自己的村官,這樣的要求,其實也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共和國村民的權利,也是執政黨打天下時對人民的承諾,現在卻又一次要用血與火的方式,要用生命的血祭,才能贖回自己的基本權利。

改革開放之初,有一個安徽小崗村,村民們私自分包了田地,全村吃飽了,國家也開始吃飽了。現在,烏坎村,村民們將屬於自己的選票, 分發到每一個人手上,在政治治理上,實現自給自足,村莊和諧了,民間政治民主了。當年有一個開明的省委書記,他叫萬里,而今天有一個開放的省委書記,他叫汪洋。省委直派工作組到村莊與村民對話,通過妥協與和解,村莊一夜之間得到了和平,村民打出旗幟感謝執政者的開明,村民要的是基本權利,既沒有境外敵對勢力煽動,又沒有境內敵對勢力謀劃,一些都可以在常識與規則中達到和解。

當年執政者的開明,給了村民以生存的土地與希望,現在,執政者的開放,給人民以政治希望。村民有了承包的土地,就可以實現自給自足。村民有了自己的選票,就可以實現村莊自治,這是在政治上給執政黨減負。

傳統中國社會,執政者的權力沒有延伸到縣以下的鄉村,農業生態中的社會,村民靠自己的方式實現自治,而當代中國社會,權力之手延伸過長,要觸及的是民間最基本的利益,主要想攝取土地的利益,完全是經濟利益的爭奪,被意識形態化到政治權力的控制,而這種意識形態與經濟利益的錯位,正是導致縣級以下騷亂與上訪的根本原因。

清華大學教授孫立平在微博裡說:我認為,烏坎問題實際上就是中國問題的縮影。烏坎實驗的意義就在於,看我們能不能同時實現兩個目標:民眾具有表達自 己利益和進行博弈的權利,社會具有化解矛盾保持基本穩定的能力。而這恰恰是當前中國社會的兩個症結。同時解決這兩個似乎矛盾但卻是分不開的問題,是對中國 社會智慧的挑戰。這個實驗中,包含著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基本邏輯。這個比包產到戶那次更難,因此也就更有意義。如果成功,我們有可能找到新路,如果失敗, 將是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大打擊。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問題專家於建嶸則在微博裡談到了農村土地確權問題:村莊社區生活中個人財產權利不清,特別是土地等生存資源的集體所有,是當前社區生活緊張的根本性原因,明確村民權利並由國家公權 力予以保障是解決問題的基礎。在確權的基礎上,還原社區組織的多樣性和服務性,是未來要進行的工作。

把土地確權給農民,把選票確權給農民,執政黨要做的,就是這兩件事情。它既是回歸常識,也是回到憲法法治的軌道。

作者:吳祚來

責編:吳雨

作者簡介:吳祚來,文化學者,專欄作家,曾任中國藝術研究院文藝理論與批評雜誌社社長,著有《文化是一條河流》、《中國古典藝術觀照》、《通往公民社會的梯子》等多部文集與專著。多次被評為年度百名公共知識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