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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10 Polanski Freilassung

2010年7月13日

瑞士有關部門決定,不將波蘭斯基引渡至美國。美國司法部門正在追究這位76歲的導演1977年對一個女孩性侵害的案件。當時,波蘭斯基曾認罪並遭到42天的監禁,但1978年,他在法庭審理程序尚未完結前逃離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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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波蘭斯基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 / dpa

恐怕只有很少幾位伯爾尼的記者會預料到,瑞士司法部長艾維琳‧維德默-施龍普夫(Eveline Widmer-Schlumpf)會作出這樣的表態:"從今天中午起,波蘭斯基先生在他位於格施塔特(Gstaad)的家中不再需要帶電子腳銬。"

波蘭斯基被監禁和軟禁10個月後,如今重獲自由。瑞士司法部長維德默-施龍普夫表示,太多的問題仍然沒有答案,尤其是30年前在美國發生的刑事案件。1977年,波蘭斯基曾承認強暴了一名13歲的女孩。當時他曾參加了為期42天的治療,這段時間在司法上也算在刑期之內。1978年,案件宣判前,他逃往歐洲。

瑞士有關部門未能作出將波蘭斯基引渡美國的決定。30多年前在美國發生的這起案件仍存在疑點。關鍵的是一份筆錄。據稱,這份筆錄中記載有前美國聯邦檢查官羅傑‧甘森(Roger Gansen)的話,他說,波蘭斯基已經服滿了刑期。但美國拒絕讓瑞士方面參閱這份筆錄。瑞士司法部長表示,不參閱這份筆錄,就無法最終就波蘭斯基的案件作出定論:"假如這份筆錄的確證實,波蘭斯基先生確已服滿刑期,那麼引渡事宜就不再有充分的理由。"

瑞士司法部長還指出,就此作出決定時也考慮到性騷擾事件受害者的態度:"大家知道,這位受害女性曾多次請求法院,停止此案的審理程序,因為她不願意再經歷這樣的審理程序了。這是可以理解的。"

此外,司法部長維德默-施龍普夫還表示,迄今為止,波蘭斯基前往瑞士並在這裡購買房屋均未受到任何阻礙。由此,瑞士與波蘭斯基之間建立了信任的基礎。這一信任在瑞士決定是否將其引渡回美國時也必須考慮在內。維德默-施龍普夫還表示,瑞士作出讓波蘭斯基重獲自由的決定,並未受到外部的壓力:

"這絕對是我們自己作出的決定。我們沒有去與任何方面聯絡,不管是法國,還是波蘭,儘管我定期會與法國和波蘭的司法部長會面。我們沒有受到任何壓力,也沒有受到美國的壓力。美國駐瑞士大使今天明確表示,尊重我們作出的這一決定。"

美國無法對瑞士的這一決定提出異議。至於對波蘭斯基的國際通緝令是否繼續保持下去,須由美國有關部門裁決。

作者:Pascal Lechler 編譯:苗子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