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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9 USA Managergehälter

2009年7月9日

美國企業高管的年均收入近1100萬美元,比普通全職工人的收入高出364倍。這樣的比例懸殊亟待改變。不久前歐巴馬政府提出了為此制定新法律的建議:企業股東有權對企業經理的薪金和紅利收入提出否決,但不應規定企業高管的收入上限。事實是,行情不斷看漲的豐厚薪金和過高的紅利收入也是導致此次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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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企業高級經理們很善於給自己包裡撈錢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dpa / DW Montage

美國總統歐巴馬將金融危機期間美國企業高管的行為稱為令人感到羞恥。幾個月後,就傳出消息說,高盛集團管理層的收入有可能刷新歷史紀錄。此外,儘管製藥企業麥克森今年的股值下跌33%,但該企業首席執行官約翰‧哈姆格倫的薪金卻增加了11%,高達2970萬美元。一位年輕的紐約男子非常氣憤,他對經理受到如此厚待感到難以理解。"這些人希望將損失社會化,卻將盈利私有化 。如果他們業績好,掙得多,就希望得到豐厚的報酬,但如果他們為企業造成損失,那麼就輪到納稅人幫助他們擺脫困境。這時,企業高管會向政界發出求救呼籲。我認為,這些人只想著自己,而這一點影響了他們的視野。"

政府也意識到這一問題,並信誓旦旦地做出承諾。於是美國企業經理面臨一系列嚴格限制措施:政治家要求減少企業經理的薪金和分紅。他們堅持要求制定鼓勵措施,以企業的長期業績作為確定管理層成員收入的標準。甚至還有人提出了退還薪金的懲罰措施。總之,美國財長已正式提交了其相關建議,建議的內容是:企業股東有權決定高管薪金。但非盈利人事咨詢機構-世界新酬協會的薪金專家東‧林德納卻認為,此舉是向錯誤方向邁出的步伐。

"相關法律純屬多餘,甚至是不具有建設性的。原因非常簡單:在美國共有19000傢俬營企業,其中的絕大多數在確定經理的薪金時非常理智。所以該法律不僅毫無意義,還會為企業增加新的工作負擔。這要花很多錢。"

此外,股票持有人的決定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夠具體。然而金融危機造成的社會後果是顯而易見的。自經濟衰退以來,美國已失去了6百多萬個工作崗位,達到了近30年來的最高水準。

德國經理的平均年收入明顯低於美國,為66,7萬歐元 。儘管如此,與歐洲其他國家相比,德國和英國企業高管的年均收入位是最高的。今後,經理的分紅上限在德國將由企業監事會決定,而經理們只有在合同期結束後才能享受分紅。

在美國,如此這般更為嚴格的規定只是偶爾被執行,這只涉及那些靠納稅人的錢維持,即獲得國家救助的企業。而企業經理的薪金上限無論在德國還是在美國都沒有被列入討論的議題。林德納認為,制定這樣的上限毫無意義。

"這將對市場經濟構成嚴重威脅,因為市場經濟按照供求原則運作。如果我們現在開始規定企業領導層的收入上限,那麼我們會破壞他們按照能力招聘和解僱經理的原則。這是不應該的。"

此外規定薪金界線也違背了美國按勞取酬的文化傳統。業內人士認為,即便在金融危機時期,這一原則也不應被破壞。重要的是如果企業經營不善,企業領導人應為此承擔必要的經濟責任。

總之,有關企業高管薪金界線依舊沒有得到最終確定。財長蓋特納的建議也只是呼籲,而並沒有法律約束力。

作者:Jens Korte/祝紅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