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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论壇經營者必須刪除人身攻擊言論

2007年3月28日

根據聯邦法院的一項裁決,從今以後,網路论壇經營者必須要從網站提供的論壇上刪除有人身攻擊內容的發言,雖然,網站經營者本身對論壇發言的內容並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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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咖裡圖片來源: Bilderbox

德國聯邦法院3月27日做出的裁決還包括,即使被攻擊者認識攻擊言論的作者並理論上可以直接同作者對質,但網站論壇經營者仍有義務刪除攻擊內容。這項裁決還規定,只要論壇經營者得知被攻擊者的權利被踐踏,就必須從網頁上將有關攻擊言論清除出去。

該裁決做出前不是沒有爭議。被攻擊者究竟能否直接跟網站經營者進行對話,並不是從一開始就十分清晰。代理網站的律師認為,網路论壇經營者開啟的空間,只是為並不確定的人群提供一個發表言論的機會,人們在這個空間發表意見,但這些意見同論壇經營者本身並無關係。不過法官不這麼看。法官認為,一個基本的事實是, 這裡牽涉到的是「言論論壇」,因此,受到攻擊者不僅有可能針對攻擊者,也要有可能針對經營者採取相應的反擊措施。

這場官司開始於一個旨在消除兒童色情片的聯合會向法院提出的控告。這個聯合會的主席參加了一個有關性侵犯論壇的討論,討論中,有兩處發言稱他同兒童有性關係,還有兩處發言稱他為「懶漢」,不愛幹活。發言還寫道,所謂消除兒童色情片聯合會不過是個幌子而已,幌子之下發生的事情其實非常骯髒。

這些發言都是以化名發表的。儘管如此,控告者能夠知道一份發言作者的真實姓名。他所在的聯合會開始因瀆職起訴論壇經營者。杜塞道夫高级法院在判決中拒絕經營者對該事件負有直接責任,但同時認為,經營者有義務從網路里將「問題性」發言刪除,如果發言的作者是匿名的話。杜塞道夫高级法院还规定,如果以真名發表言論,被攻擊者當親自找發言者對質。在這種情況下,論壇經營者並不承擔刪除發言的義務。

現在聯邦法院作出的新判決規定,受到攻擊者不僅有權控告發言者,而且也有權要求論壇經營者刪除類似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