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媒體評「三個代表和私有財產入憲」
2004年3月16日「二十多年來,憲法這本小冊子保證要給予中國公民言論、選舉和遊行示威的自由。對新憲法的補充內容發出歡呼,還為時過早,因為在中國,憲法並不能保證公民的權利,公民的權利更多是由以權力機關和幹部為代表的共產黨給予的。他們如果想費點精力的話,只要引用憲法的頭條『中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一下子就可以使所有人啞口無言。此外,黨把『三個代表』的理論寫入憲法,黨的綱領成了憲法的條款,這說明共產黨仍然把國家當作自己的私人財產。
所有美好的權利都不能通過法庭來訴求,中國沒有裁定法律或國家行為是否符合憲法的憲法法院,中國的議會-全國人大名義上監督憲法的實施,但是人大聽命於黨的指示,共產黨不願看到自己的權力變小,所以無視憲法的行為每天都有,卻受不到懲罰。」
瑞士新蘇黎世報網路版也就中國人大會議閉幕發表評論文章。文章說,這次會議上提出了私有財產和人權等社會政治方面的敏感概念,說明北京領導人想以此適應經濟帶來的社會急劇變化,但是:
「現在,過去的禁區以寥寥數語寫入了憲法,但在現實政治中卻沒有任何基礎。就像任何專制政權的憲法一樣,這樣的條文只是廢紙一張。在中國,法律保障、獨立司法、三權分立都是外來的陌生詞語。然而沒有這一切,私有財產就沒有意義。不把人權解釋為公民的政治權利,而說成是吃飯和住房的權利,這樣的人權就沒有什麼價值。此外,中國公民沒有獨立司法的保護。只有司法獨立,公民行使自己的基本權利才不會被當局說成是顛覆和反對國家的行為並被投入監獄或勞改營。 」
民主不是簡單的國家形式,它不能保證自由言論和反駁言論總是得到尊重。民主社會中也有違反人權和公民權的事情發生,但這是個人或集團的失誤,而不是公民自由理念的失敗。而在中國,這樣的理念與權力精英的統治慾望截然相反。在這樣的前提下,憲法塗改再多也無濟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