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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10 Europäischer Menschenrechtsgerichtshof

2010年2月18日

應瑞士邀請,2月18日和19日兩天,歐洲理事會47個成員國聚會探討位於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的改革事宜。1959年在歐洲人權公約基礎上創立的歐洲人權法院全球範圍內獨此一家,然而,它卻又是自己成就的犧牲品。過去10年,歐洲理事會成員國的8億公民,由於本國政府或者政府部門未能保障他們個人的基本權利,在歐洲人權法院遞交了20萬份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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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理事會會場圖片來源: AP

歐洲人權法院院長是法國人格斯塔。他為2月18日和19日舉行的會議已準備好了改革建議。改革的目的在於降低法院超負荷的工作強度,但同時並不削弱個人控告的基本權利。前任人權法院院長、瑞士人維爾德哈勃也曾致力於降低17名人權法官的工作強度, "我們一直都在尋求簡化法律程序,只有這樣辦案才能有效。我們廢除了一些光靠我們自身的努力無法戰勝的東西。我們建議,一些我們認為不合格的控告,以書面信函的形式給予駁回,而不是逐一進行詳細解釋。以前,我們對某些案子必須詳細解釋。當然,過去的作法讓控告人以及他們的律師更為滿意。"

在維爾德哈勃擔任歐洲人權法院院長的最後一年,該法院收到5萬份起訴, "其中,有90%我們認為不合格,顯然,他們沒有充分的理由,因為他們依據的法律條文在我們的公約中並不存在,或者他們依據的事實雖然存在,但卻發生在有關國家簽署公約之前。"

雖然人權法院做出了簡化努力,但目前又積蓄了10多個案件有待處理,其中一些已經等了兩年之久。不過,現任人權法院院長格斯塔開會時卻得以宣佈一項小小的改革成就:拒絕一項顯而易見不成立的控告,今後不需經過法院的三庭討論,而是由一名法官決定即可。包括這一措施在內的簡化手段已經討論了6年之久,直到今年1月,俄羅斯才作為47個成員國中的最後一員,同意了這項改動。

10萬份案件當中的三分之二來自21個東歐國家,他們在冷戰之後加入了歐洲理事會。而這些案件中竟有3萬份來自俄羅斯。歐洲人權法院前院長維爾德哈勃認為,這並不令人意外, "這些國家的公民對司法的信任度很低,因為人們不信任本國的法院。這樣,就將官司打到斯特拉斯堡,在這裡,人們贏了某些案子,於是,更多的人把官司打到這裡。還有,一些國家存在著很多有待解決的問題,比如法律程序拖的時間過長,有時即便有法官的判決也得不到執行。成員國中有一半的國家都存在這類問題。它們是不斷出現的結構性問題。"

法律不完善以及程序方面的問題雖然大部份可以定位在東歐,但也並非完全如此。以義大利為例,那裡的法庭程序需要的時間最長;德國以及其他某些歐盟國家在執行歐洲人權法院判決時,也經常是不夠完善或者拖延很長時間。人們將拭目以待,看人權法院成員國當中的西方民主制國家對改革建議作出怎樣的反應。新建議中有這樣的內容,即歐洲人權法院就一國做出的裁決,今後對其他46個成員國在類似案例上也自動有效。

作者:Andreas Zumach/李魚

責編:謝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