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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高校收不起學費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3年5月19日

在德國高校是否開始收納學費的討論開始至今,越來越多的政治家開始為學費的好處尋找各種藉口。在卡塞爾大學執教的經濟法專家納格爾認為,學費不是解決問題分關鍵並介紹了蘇格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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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海德堡大學和它的學生圖片來源: Universität Heidelberg

德國的公立大學不收學費,是「德國高校框架法」規定的。但1998年出台的「德國高校框架法」對大學學校期限卻做了規定。根據這項法律,德國各州為能夠順理成章地在大學引入收費制,考慮了各類不同的方案。

以北威州為例,州州議會做出決議,對超過規定期限4學期、攻讀第二個學士學位或者老年註册學生,從2003年夏季開始每學期收650歐元的學費。這項決議一經公佈,大學生便開始了抗議當時州長克萊門特的大規模遊行。施羅德總理也被捲入這場抗議,他曾好言對克萊門特建議過放棄收學費的念頭。

支持收學費的一方提出的論點很簡單:改善高校的財政狀況只是一個方面,並不是主要目的。大學生繳學費,會促進他們盡快完成學業的意識,增強個人擔負起責任的覺悟。否則,一個大學可以讀10年或者更長時間,畢業後為社會做貢獻的時間就相對減少,增加國家的負擔。而且,這個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實行的是大學收費制,為什麼德國就不可以償試別人的經驗,打破一下這一領域的禁區?

反對大學生繳學費的另一方主要由在校大學生組成。他們的理由雖然會讓人感到情緒化的因素佔很大比例,但立場的鮮明性不容置疑:這是要讓歷史開倒車,回到學校大門只朝富人敞開的時代。

大學是否應該收納學費這個問題一經提出引起的爭論將德國公眾涇渭分明地分成兩大陣營,德國人難得表現得如此旗幟鮮明。

然而,怎樣理性地分析這一問題,考慮解決這一問題的可行性,目前還很難看到一個綜合性的方案。巴符州縮手縮腳實施「學期報名費」(Rueckmeldegebuehren)被告上聯邦憲法法院並在那裡敗訴。


專家的意見

但問題並沒有解決。德國經濟法專家納格爾教授在接受德國電台採訪時首先提出的德國無法實行高校收費制的理由是,「德國高校收不起學費」。

他認為,首先,高校收費對家境不好的大學生產生一種威懾作用,因為即便是目前的不繳學費的情況下,他們只能以半工半讀的形式完成學業。如果再加上學費,對他們來說無疑增增添了過重的負擔。其次,學費無法補救學校捉襟見肘的經費難堪局面。因為整個經濟不景氣,財政部長在向高校提供教育經費時會考慮進大學學費收入並減少相應的部分。奧地利高校收納學費的經驗顯示,學費收入成了國家財政收入的一部分。顯然,學費沒有做到專款專用。還有,高校應該不斷完善經營管理機制。一旦有了學費的收入,高校便會喪失提高經營效益的動力。


蘇格蘭模式

怎樣在改善高校的財政狀況的同時,做到專款專用,而又保證家境並不富裕的學生正常完成學業,成瞭解決高校學費議題的核心。納格爾教授舉了蘇格蘭的例子。蘇格蘭沒有照搬英格蘭的模式,英格蘭的大學收費,但蘇格蘭的卻不收。在蘇格蘭設有一個「蘇格蘭大學畢業生基金」,專為高校機構籌集資金。蘇格蘭規定,大學畢業後,每個年薪高於1萬英鎊,也就是15000歐元的畢業生,有義務向這個基金會一次性交納2050英鎊的資金。大學畢業後沒有立即找到工作的畢業生,便無需為借貸犯愁了。


普及高校學費在法律上行不通

不久前,柏林市長維沃萊特提出,德國大學應當實施普及收費的制度,也就是說,學費是上大學的前提條件。作為經濟法教授的納格爾說:「德國高校框架法的確有條對學費做有禁止的規定。維沃萊特想引入學費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