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漫話中共黨史術語系列之二
2020年8月1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又稱"可教子女"。作為政治語匯,似出現在1968年。這一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發出《關於對敵鬥爭中應掌握政策的通知》,對"階級敵人"的含義做了界定:"在提到敵人的名稱時,應遵照中央,中央文革歷來文件中所明確規定的用語,如:叛徒,特務,死不改悔的走資派,沒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壞、右分子,現行反革命分子等等……"文件對如何對待這10類"階級敵人"的子女也有明確的規定:"對於反革命分子的子女和犯錯誤的人子女,也要多做思想教育工作,爭取其中的大多數逐步接受工農兵的再教育,使其中少數堅持與人民為敵者孤立起來。即使是反革命分子的子女和死不改悔的走資派的子女,也不要稱他們為'黑幫子女',而要說他們是屬於多數或大多數可以教育好的那些人中間的一部份(簡稱'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以示他們與其家庭有所區別。"
此後,"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一詞風行,直至八十年代初期被拋棄。
上述中央文件中,"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是囊括在10類"階級敵人"之中,這10類"階級敵人"的形成,也有一個歷史發展時期,是1949年以來歷次運動--大多是政治運動--人為製造的一個個階層的匯總。
最早進入"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行列的是"四類分子"的子女。
"四類分子",指的是地主分子、富農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壞分子。作為一個政治語匯出現在文件中,從現有資料來說,是1963年2月8日《中共湖南省委關於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情況的報告》。報告中說,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對於"有破壞行為的四類分子,由生產隊群眾進行說理鬥爭,並且嚴加管制"。5月20日,《中共中央關於目前農村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文件下發時,將湖南省委的報告作為附件之一下發。"四類分子"這個政治語匯,才慢慢流行開來。
"四類分子"作為一個特殊階層,是1950年代初調整社會關係後,成為人民群眾專政對象中的"階級敵人"的。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開始大規模的土地改革運動。8月4日,政務院第四十四次政務會議通過《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決定》,地主、富農、中農、貧農或雇農是主要的階級成份。
文件指出:"佔有土地,自己不勞動,或只有附帶的勞動,而靠剝削為生的,叫做地主。"《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沒收地主的土地、耕畜、農具、多餘的糧食及其在農村中多餘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財產不予沒收。"地主始終是革命的打擊對象。"富農一般佔有土地。但也有自己佔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的。也有自己全無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一般都佔有比較優良的生產工具及活動資本,自己參加勞動,但經常依靠剝削為其生活來源之一部或大部。"土地改革中,首先保留富農經濟;而在土地改革完成後,則限制乃至消滅富農經濟。一限制,二消滅,富農分子也被推到"階級敵人"中去。
反革命分子是指對抗中共革命,對中共領導的革命運動進行種種破壞活動,企圖推翻革命政權的人。從1950年12月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鎮壓反革命運動。1951年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其中第二條規定指出:反革命分子是指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破壞人民民主事業為目的的人。1955年7月開始"肅反"運動。1956年3月中央發布的《中央批准中央十人小組關於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的解釋及處理的政策界限的規定》中,對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的解釋和處理的原則做出了具體的規定。《決定》將反革命分子分為十一類,不僅有歷史上反共的宿敵、有敵對行為的現行犯,還有了以文獲罪的諸如"胡風反革命集團"之類的思想反革命。
"壞分子"的概念比較模糊。1949年前,這個概念主要是指混入革命隊伍的"階級異己分子"和革命群眾中的"不良分子",改採取的主要措施是將他們清除出革命隊伍,防止他們搞破壞活動。1949年後的"壞分子"概念有所變化。1956年3月,中央批准《中央十人小組關於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的解釋及處理的政策界限的規定》,其中第二條規定:"一切反革命分子都是壞分子,所謂其他壞分子是指除反革命分子以外的壞分子。""其他壞分子"則包括:政治騙子、叛變分子、流氓分子、品質極端惡劣的蛻化變質的分子。大致被視為刑事犯罪分子,是專政的對象。
將這四類人聯繫在一起,是在1957年。9月23日,鄧小平在中共八屆三中全會上作的《關於整風運動的報告》中指出:在全國農村中開展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目的之一就是"揭露和打擊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的破壞活動。"10月25日,中央發布的《1956到195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中的第39條就是"改造地主、富農、農村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保護農村的社會主義秩序"。至此,"四類分子"正式形成,從此進入中國社會的政治生活中。
此後,"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子女隊伍逐漸擴大:1957年"反右派鬥爭",右派分子也成為國家的敵人被列入了監督改造的對象。在1958年的政治語匯中,右派分子加入了"四類分子"行列,並稱為"五類分子"。1966年"文革"爆發後,先出現一個"死不改悔的走資派"群體,後又在全國範圍內抓"叛徒",抓"特務","清除資產階級異己分子",抓反對文革的"現行反革命分子",使專政的對象擴大到10類。原來得以自傲、"根正苗紅"的幹部子弟,也淪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甚至比早期"入隊"的"五類分子"子女所受到的打擊更大。
"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是"黑"字當頭。從字面上看,"可以教育好",對於他們背叛反動家庭和自己的階級出身,和"反動父母"劃清界限給予政治上的肯定,實則是假定他們有原罪(體內流淌著先天賦予的黑血、留有無法改變的階級烙印、階級本質),需要特別的、法外施恩的寬大優裕,反倒為其打上了賤民子女的制度化標記。
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共開始大規模地平反冤假錯案。"可以教育好的子女"這個群體逐漸消解:文革中被列入其中的"死不改悔的走資派"、"叛徒"、"特務","資產階級異己分子"、"現行反革命分子"五類人群,大抵屬於老幹部群體,首先獲得平反;"黑五類"中的"右派分子",在此前後也被"改正",他們的子女也從"可教子女"這個行列中解脫。
剩下的"四類分子"稍晚一點。1979年1月11日,中央作出《關於地主、富農分子摘帽問題和地、富子女成分問題的決定》;1983年6月18日,公安部發出《關於給現有"四類分子"一律摘帽的通知》。到1984年,剩下的79504名"四類分子"全部摘掉帽子。"可以教育好的子女"這個政治語匯,走入歷史。
系列報導說明:
無論何時代,中共的宣傳語言都很接地氣,隨時皆可因地制宜地把通俗易懂的白話納入文件,形成一系列政治術語。歷經國共內戰的散文大家王鼎鈞就認為,國共較量,國敗共勝,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國民黨行"文言文",深奧難懂,政府文告難以貫徹到底層;而中共則行"白話文",以"順口溜"宣傳政策理念,則深入人心。到2021年,中共立黨百年。中國當代史學者、資深媒體人徐慶全縱觀百年歷程,以"名詞解釋"方式解讀中共黨史政治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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