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印度最高法院裁定同性性行為無罪

2018年9月7日

印度最高法院裁決,取消從殖民時期以來對同性性行為的禁令。法院稱該法已成為騷擾LGBT社群的武器。

https://p.dw.com/p/34SPF
Indien, Bhubaneswar: Gay Pride Marsch in Odisha
在印度,同志身份仍是禁忌(資料圖片)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A. Sankar

(德國之聲中文網) 印度最高法院週四 (9/6) 宣佈,同性成年人雙方合意的性關係在這個南亞國家將不再是犯罪行為。法院稱該法違反印度憲法保障的權利。

首席大法官米斯拉 (Dipak Misra) 在宣佈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時表示﹕「該法已成為騷擾LGBT社群的武器。」

同性性行為罪是在印度殖民時代訂立,至今長達146年,當地人稱為第377條。到了今天,雖然最高可判10年徒刑,但很少有人被判刑入獄。

這項裁決起因於5位民眾提出的請願,他們表示生活在被警察騷擾和起訴的恐懼中。

「這是人權的好日子」

消息一傳出,LGBT社群的成員們互相擁抱,並在新德里的最高法院外哭泣。人權捍衛者和非政府組織對此裁決表示歡迎。

孟買非政府組織「伴侶基金會」(Humsafar Trust) 主任安納德 (Vivek Anand) 向《德國之聲》表示﹕「我們現在可以作為平等公民生活著。舊法律既不理性又任意妄為。」

同志運動工作者莫爾侯特拉 (Mohnish Malhotra) 告訴《德國之聲》﹕「過去這麼久以來,這部法律被用來歧視和騷擾同志。但我們現在可以自由地走出去,不用擔心受怕。」
人權捍衛者布姍 (Shashi Bhushan) 接受法新社採訪時說﹕「我們現在感覺自己是平等的公民...臥室裡的事是我們自己的事。」「人權觀察」南亞辦公室主任甘古裡 (Meenakshi Ganguly) 說﹕「這是人權的好日子,要感謝所有為此而奮斗的人一起對抗這麼可怕的偏見。」

寶萊塢電影製片人兼導演哈爾 (Karan Johar) 稱該判決具有歷史意義。他在Twitter上寫道﹕「今天感到非常自豪!將同性戀合法化並取消第377條就是支持人性和平等權利!這個國家又充滿了氧氣!」

過去第377條禁止與任何男人、女人或動物違反自然秩序發生肉體性交關係,這被廣泛解釋為指同性性行為。

案件中的法官此前曾表示,印度的同志面臨著根深蒂固的創傷,並生活在恐懼之中。法院表示,與動物發生性關係也是第377條的內容,這部分仍然屬於刑事犯罪。

Oberster Gerichtshof Indien
位於新德里的印度最高法院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A. Qadri

同志身份仍是禁忌

在過去的十年中,同志族群在極端保守的印度部分地區獲得了一定程度的認可,特別是在大城市。一些備受矚目的寶萊塢電影處理同志議題。不過,在這個國家的大部分地區,同志被認為是可恥的。

2009年,首都新德里的法院已經廢除了該法律,但最高法院在宗教團體施壓下,在2013年將其恢復為刑事犯罪。

印度第一個跨性別電視脫口秀主持人凡卡特珊 (Rose Venkatesan) 向《德國之聲》表示﹕「等了很久,總算有結果了。我們持續堅持,永不放棄希望。現在好消息要傳播到全國各地,為社群帶來歡樂氣氛。」

印度保守派政府反對取消第377條,但在聽證會之前表示,將把決定交給最高法院的「智慧判斷」。然而政府曾警告,要求法官不得改變其他印度法律規定,例如同志的婚姻權。

在美國工作的工程師薩沙灣 (Hrishi Sathawane) 2017年12月與來自越南的同性伴侶在印度舉辦傳統婚禮。他說﹕「一場重大戰役將結束,現在同志必須得到社會的接受和認可。只有在此之後我們才能進入同性婚姻和公民結合的討論。」

夏立民/李芊(路透社、德新社、美聯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