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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辦婚姻的悲劇

2002年12月20日

對許多婦女來說,聖誕節的時光既不平安也不喜慶。這段時間,到婦女之家尋求庇護的人數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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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甘情願的婚姻才能帶來幸福圖片來源: BilderBox

那些精神上或肉體上受到暴力威脅或侵犯的婦女在婦女之家可以找到一個臨時的棲身之處和必要的幫助,直到她們為自己和孩子找到新的住處或決定再度回到丈夫身邊。到婦女之家尋求庇護的,越來越多的是非德裔婦女。她們中的許多是包辦婚姻的受害者。德國之聲記者走訪了一所國際婦女之家。

因為怕憤怒的丈夫們,這裡沒有公開的地址,電話簿裡也找不到線索。只有在及其嚴格的措施下才可以踏入這所房子。

位於杜塞道夫的這所婦女之家的主管人介紹了情況。這些婦女的共同點就是曾被丈夫虐待或威脅。有些婦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介紹包辦的。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也會問她們是否願意 同這個人結婚,但出於家庭壓力和傳統是不可能說「不」的。所以在德國這被稱為「強迫婚姻」。

由於沒有可信的數字統計,到底有多少這樣的強迫婚姻的很難說。一個婦女權益組織估計,這一數字是相當大的,可能達到數千。各地婦女之家和婦女咨詢處的報告也證實了這一點。杜塞道夫的這所婦女之家每年接收40到60名被迫結婚的婦女。其中大多數是在這裡出生、長大的。她們的行為被視為損害家庭名譽,因為害怕遭到抱負-重則有生命危險,她們不敢公開露面,維護自己的權利。官方對「強迫婚姻」這個話題則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

一位負責婦女事務的官員說:人們對「強迫婚姻」這個概念有一定誤解,認為婦女一定是受害者,是被強迫的,而丈夫是強迫她們的人。這並不完全符合事實。嫁到德國來對許多婦女來說,有它的好處,由於生活水準的差異,有很多理由讓婦女接受這樣一樁婚姻。

政府計劃出台的新移民法沒有把強迫婚姻的問題考慮進去。雖然這部新法律未能通過,無法在2003年初生效,但政府將在一月把修改草案再度提交聯邦議會討論。根據外國人法第19條對家庭團聚的規定,丈夫可以把他們的「進口新娘」接到德國來。兩年後妻子才能獲得自己的居留權,在此期間,她們幾乎得不到法律保護。

這位官員說:「德國作為移民的接納國對這些婦女負有社會責任。我們不能因為丈夫鑽法律空子而懲罰妻子。對丈夫來說,這是「試用期」,他知道,如果不滿意在兩年之內他有權力「退換」。德國政府無論如何也不能支持這種行徑,這是販賣人口。

受害的婦女不僅來自國外,也有在德國出生長大的,因此強迫婚姻已經一個德國國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