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人大釋法問題在香港引起風波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2004年3月30日

正當台灣當選總統陳水扁作出妥協、同意全面驗票之際,中國大陸將對香港《基本法》進行釋法的決定也在香港社會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https://p.dw.com/p/4qoN
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圖片來源: AP

中國官方新華社上周五晚上播發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華的文章,率先發出了全國人大將對《基本法》進行釋法的訊號。這是繼1999年全國人大就居留權問題首次釋法之後的第二次釋法行動。據透露,中國全國人大即將開始的釋法,主要是針對《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進行解釋。雖然時值周末,但這一訊號還是在香港社會引起了強烈反響,香港民主派昨天遊行到政府總部門口舉行抗議。

所謂釋法,就是中國全國人大作為立法機構,對香港《基本法》的有關條文進行解釋,從而從法律途徑上平息因法律條文而產生的紛爭。1999年,香港終審法院根據終審和人道原則,判決港人在內地子女擁有合法居港權後,人大首次進行釋法行動,推翻了終審法院的判決,雖然招致批評,但也平息了港人對內地子女大量湧入、給香港帶來巨大社會壓力的擔心。

但這次人大釋法的情況與1999年時有所不同。據中方的一名官員對《德國之聲》表示,1999年的居港權風波只涉及民生問題,而且許多港人因擔心內地人湧入香港,因此對人大的釋法表示贊成;但這一次卻涉及港人普遍關心的2007年普選問題,性質與上次有所不同。出於這一原因,北京尤其在意香港民間各派對這一釋法舉動的反應。

所謂《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主要涉及香港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一般認為,這兩個條文的字面意思並不含糊,關鍵在於所謂2007年以後直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是否包括2007年。目前要求2007年舉行普選的香港民主派和其他人士,堅持「2007年以後」的說法包含了2007年,理由是附件一在規定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時,只規定了第一屆和第二屆的產生辦法,換句話說是預留了第三次特首直選的空間。但香港左派人士則堅持「2007年以後」是指從這一年以後的四十年時間。

香港中立輿論比較普遍認為,人大此次釋法的最終目的,是以法律手段解決這一紛爭;但從釋法前中港關係的氣氛來看,人大釋法明顯將傾向於將條文解釋為能讓左派人士滿意的版本。

按照中國官方的宣佈,釋法工作將在四月初的人大會議上進行。因此,到目前為止,雖然港人的普遍感覺傾向於人大將作出不利於2007年直選的解釋,但畢竟釋法工作還沒有開始,因此香港社會兩種不同情緒昨天和今天充斥表面。《香港經濟日報》今天在同一版面並排刊登兩篇篇幅一樣、但觀點截然不同的文章,其標題分別是《釋法可避免香港政治化》和《釋法徒令中港關係緊張》。

香港民主黨和「前線」昨天除了到香港政府總部門口,抗議港府沒有及時阻止北京釋法行動外,還敦促立法會召開緊急會議,就人大釋法問題展開磋商。而代表大資本家和中產階級的香港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則指責因民主黨與北京的對抗,才造成北京全國人大展開釋法行動。

據香港《信報》今天報導,三年多前因披露董建華派人幹預學術自由的香港大學民意調查研究計劃負責人鐘庭耀,在北京宣佈人大釋法前認為,若北京繼續打壓香港民主派和市民的政改訴求,很可能令民建聯在今年九月立法會選舉中的選票再次大跌。

繞有趣味的是,香港《基本法》委員、左派人士吳康民認為,人大釋法的內容可能包括2007年特首選舉的條例可以修改。部分香港的親中人士表示,北京強調釋法,是要絕對掌握香港政制改革的主導權;但實際上,北京內部也正在評估2007年直選的可能性,而且與立法會直選相比,特首直選可能將更快放開。

香港《信報》今天的社論認為:「很明顯,人大常委會要求主動釋法,是由於政治環境有變,而《基本法》條文不能』與時俱進』,以致中央要出手干預;換言之,這次釋法是政治目的大於法律目的。……《基本法》是中央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憲制文件,等同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簽訂的一份合約,…… 但商業社會的合約出現紛爭時,可以由第三方仲裁,但《基本法》條文出現爭拗時,只能由中央釋法-這是體現一國的原則,但香港能夠影響人大常委會如何解釋《基本法》的能力相當有限,所以運用釋法權時,客觀上香港是處於被動地位,只能接受釋法的結果;如果中央尊重兩制的話,就應該盡量避免運用釋法的權力。」(駐香港記者 邱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