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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揭黑"記者一度遭警方網上通緝

2010年7月29日

中國記者仇子明因報導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內幕而遭到警方網上通緝。中國媒體人評論說,"對仇子明的通緝並非是對於一個記者的通緝,而是對於輿論監督的一次通緝"。另據媒體報導稱,通緝令目前已經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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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AP

《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連續報導浙江麗水上市公司凱恩股份關聯交易內幕,而被浙江麗水市遂昌縣警方以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在網上通緝。據中國媒體報導,凱恩股份董秘田智強表示,該公司將"堅持對仇子明惡意誹謗、誣陷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控告"。

今年6月初,仇子明在《經濟觀察報》上發表批評性報導《凱恩股份"偷天換日"謎團》,批評這家公司在過去的改制、土地轉讓以及上市公司資產轉讓存在問題,涉嫌國有資產流失。此後又在《經濟觀察報》官方網站上發表了兩篇後續報導。《經濟觀察報》高層人士在接受中國媒體採訪時表示,仇子明的報導刊載後,"凱恩股份操縱人王白浪曾找到我們駐華東區采編負責人,試圖危機公關,但遭到拒絕。時隔不久,仇子明就被通緝"。《南方都市報》報導稱,仇子明得知自己被通緝後曾向報社高層領導求援。目前,他已經不敢到報社上班。

律師:浙江遂昌縣公安機關的做法不合法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說,浙江遂昌縣公安機關的做法不合法。"通緝針對的對像是應該逮捕但是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但是遂昌縣警方在做出通緝的決定前沒有找過仇子明和(《經濟觀察報》)報社做過任何調查,對報導本身是否真實都沒有進行過調查,在這種情況下就採取了網上通緝的措施。這是濫用職權的行為,而且也不符合刑事訴訟法以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規定。"

周澤還表示,仇子明的報導屬於職務行為,公安機關以"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對其個人進行刑事追訴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精神。

「只要有一個人被奴役,所有的人都不自由」

今年3月揭露山西疫苗黑幕的有中國揭黑記者"第一人"之稱的《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王克勤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浙江警方在網上通緝記者仇子明的做法令他感到非常震驚,"有一種很不安全的感覺"。王克勤說,媒體工作者被打被圍攻或者同被監督對象發生肢體衝突已經成為常態,但是動用公權力對一個記者進行上網通緝這是前所未有的現象。"上網通緝就意味著這個人隨時都可能被公安機關抓捕,就是在這個國土上無處可逃無處可躲。對仇子明的這樣一個通緝就是對中國所有輿論監督記者的通緝。只要有一個人被奴役,所有的人都不自由。"

王克勤在分析"仇子明事件"上為什麼中國國家公權力會出現比較極端的表現時說,"這主要和這些年特別是基層的被輿論監督對象的流氓化、黑社會化有重要關係"。"中國社會在轉型時期的過程中,許多公權力機關不再是公共服務機關。而是成為了富人的家丁和有錢人的奴才。"

從西豐縣令張志國進京抓記者到河南靈寶王帥發帖被跨省抓捕,再到今天的仇子明事件,近些年中國地方當權者打壓輿論監督的新聞並不罕見。中國知名評論人五嶽散人評論仇子明事件時說,"當一個社會中的記錄者因此而噤若寒蟬之時,這個社會會墮落到什麼程度想必是可以預期的"。

另據中國媒體報導,29日,浙江省麗水市公安局責令遂昌縣公安局撤銷7月23日對《經濟觀察報》仇子明採取刑事拘留決定。

作者:洪沙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