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賠償上訴案聽證結束
2013年7月2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2012年8月,被拐騙後遭強姦的幼女受害人的母親唐慧,因不滿對被告的判決不斷上訪而被判18個月的勞教,此事引發中國公眾社會的極大爭議。迫於壓力,在唐慧勞教數周之後將其釋放。2013年初,唐慧通過法律手段要求賠償,但輸掉了官司,稍後她又進行了上訴。
周二,湖南省高級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寫道,唐慧上訴案已開始聽證。超過200名觀眾,其中大約50名記者參加了旁聽。相關訊息在微博上得到傳播,並附有法庭聽證時的照片。聽證進行了4小時,結束時沒有做出決定。湖南高法在微博發文說,對該聽證做的決定將在今後公佈。
2006年,唐慧年僅11歲的女兒被拐騙後受到強姦,之後被迫賣淫。為讓綁架者受到應有的懲罰,唐慧曾在湖南高法大樓前跪請面見有關人員。唐慧也曾到北京上訪。2012年6月,7名與該案有關的男子被判獲罪,其中兩人被判死刑,4人無期徒刑,1人獲刑15年。
但唐慧認為,在這個綁架案中,警匪勾結,警方起到保護罪犯的作用,因此,相關警察也必須繩之以法。因為唐慧不停地上訪,在2012年8月被判勞教,罪名是"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對社會影響極壞。"
獲釋後唐慧要求對其勞教給予1400多元的賠償。今年4月,唐慧的訴狀被駁回。
北京一家官方媒體報導稱,警察局勞教事務委員會的一名負責人在上訴案出庭時向唐慧做了道歉,承認沒有盡到人道責任,也沒有照顧好唐慧。這名叫姜建祥(音)的警員承諾,將同當地政府進行溝通,照顧好唐慧。姜不僅是當地公安系統的負責人,同時也擔任著唐慧生活的湖南永州市的副市長。中國的勞教制度允許警方對他們認為的不法公民進行最多4年的勞動改造,而對此不需任何法律程序。
來源:法新社 編譯:李魚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