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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司法部門出台規定「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葉宣2015年9月20日

中國最高司法機關日前推出《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意圖解決律師會見、閱卷、申請調取證據以及庭審辯論辯護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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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uangzhou Volksgerichthof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P. Traynor)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中國媒體9月20日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署、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出台了《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其宗旨在於"促進司法公正,維護法律正確實施"。

據新華網援引有關部委負責人稱,這次由"兩院三部"聯合出台規定,"在律師事業發展史上還是第一次"。推出這一規定,目的是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措施,著力解決當前律師權利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規定》強調各政法機關應當尊重律師,健全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制度,不得阻礙律師依法履行辯護、代理職責,不得侵害律師合法權利。《規定》主要針對法律規定的律師執業各項權利落實不夠有力,尤其是在律師會見、閱卷、申請調取證據以及庭審辯論辯護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出了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相應措施。

新的規定分別就保障律師知情權、申請權、申訴權,以及會見、閱卷、收集證據和發問、質證、辯論辯護等方面的權利作出規定。規定還稱,"律師因依法執業受到侮辱、誹謗、威脅、報復、人身傷害的,有關機關應當及時制止並依法處理,必要時對律師採取保護措施。"

規定同時對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律師工作做出限制。例如"看守所應當及時傳遞辯護律師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往來信件。看守所可以對信件進行必要的檢查,但不得截留、複製、刪改信件,不得向辦案機關提供信件內容,但信件內容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毀滅證據等情形的除外。"

zum Thema - Unterdrückung der Rechtsanwälte in China
香港議員和民眾抗議中國維權律師遭壓制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A. Wallace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要求會見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向偵查機關提出申請。……因有礙偵查或者可能洩露國家秘密而不許可會見的,應當向辯護律師說明理由。"

今夏以來,中國已有一百餘名律師被當局拘押,約談。對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和多個非政府人權組織均表示憂慮。曾經為多名維權人士辯護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被新華社稱為"重大犯罪團伙"。《環球時報》甚至將維權律師貶低為"死磕派"。包括德國在內的西方國家輿論對此提出尖銳批評。